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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还根据四川省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项目的总体部署,决定在单独招生总计划的5%以内试点实施以下特殊录取方式: (1)提前录取: 退伍军人考生达所报考类别的控制分数线后提前录取。 (2)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免试录取申请,并经学院组织的综合复试,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相关专业。 由学院招生小组按提前录取(退伍军人)、免试录取、择优录取的录取顺序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对因公示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进行网上志愿征集和补录。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总分成绩在各类别控制线上的落榜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在招生专网上重新填报志愿信息。学院根据征集信息结合空余计划情况,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专业录取人数和录取名单。 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放录取通知书。
四川省单招录取程序是怎样的——成都单招培训 1、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2018年10月12-17日)。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3、学院根据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结合计划公布情况,划定普通类控制线,技能类按类别分别划定控制线,特长类考生按特长类别划定控制线。 4、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志愿考生。志愿未录满的专业在自由考生中按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仍未录满的专业在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如何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按照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命题和考试均由牵头院校负责。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外语,满分360分;职业技能考试可采取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以院校规定为准,满分390分。 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均由牵头院校负责。考生如有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可直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代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具体由各牵头院校确定。
文化成绩直接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考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外语,具体折算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没有相应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如不参加,文化考试成绩为零。相应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职业技能考试由牵头院校组织。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且有全省艺术统考成绩的考生可直接使用相对应的专业成绩。